中国电建西北院咨询公司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爆破安全技术管理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LS-BP-001)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爆破安全技术管理服务招标已经过公司和上级监管单位立项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有意投标的企业法人,均可向招标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陈庄镇
2.2 服务项目概况
灵寿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北石家庄市灵寿县境内,电站距离灵寿 县56km, 石家庄市约99km, 距北京市约283km。电站规划装机容量1400MW, 装机4台,单 机容量350MW。工程属大(1)型一等工程,主要永久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永久 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电站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包括引水系统 和尾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及其附属建筑物、补水系统等组成。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预计服务期为30个月,最终以招标人函件为准。
2.4 质量要求
按照《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5111)、《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及《爆破安全监理规范T/CSEB0010-2019》、《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等相关规程规范规定开展工作,主要技术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要求,工作质量应符合规范和双方合同约定要求。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有限公司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爆破安全技术管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上水库工程、下水库工程、输水发电系统工程、业主营地工程、Y2~Y4公路道路工程及其它场内公路,施工辅助工程及其它工程等电站建设全过程所有爆破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配备的爆破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须满足本项目爆破安全技术管理服务工作任务要求及建设单位要求,负责对本电站建设全过程所有开挖施工爆破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乙方应在详细了解安全技术规定、应急预案后认真编制爆破安全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并制定爆破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4)编制监理爆破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填写爆破安全管理日志,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火工品、导爆索、导火索、雷管等台账。
(5)审核爆破施工方案、爆破设计方案。
(6)审验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制止无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7)监督、检查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场内运输、爆破作业、清退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承担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并及时编制管理日志,作出监理记录,提交安全监理报告、总结和相关监理资料等,并按规范及业主要求进行存档。
(8)监督、检查爆破作业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爆破设计方案施工。
(9)爆破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在爆破器材领用、清退、爆破作业、爆后安全检查及盲炮处理的各环节上实行旁站监理,并作出监理记录。
(10)检查爆破有害效应是否控制在设计范围内。
(11)为确保爆破质量、爆破安全,根据地质情况(岩石等级、裂隙、断层等)及岩石爆破开挖效果及时指导施工单位调整爆破参数。
(12)监督爆破作业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停止其爆破作业,并向甲方报告。
(13)严格按照《爆破安全监理规范T/CSEB0010-2019》、《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开展有关工作。
(14)及时向委托人提供并报送爆破安全技术管理监理过程检查验收台账、旁站记录、安全监理报告等资料;反映实体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工程结束时提交爆破安全技术管理监理总结和相关监理资料。
(15)协助委托人参加本电站建设全过程相关爆破安全技术管理服务专题会、协调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公安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含爆破安全监理)。
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
企业近三年(2022-2024)财务状况正常,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3 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爆破工程技术资质,承担过大型公路、铁路或水利水电工程(含隧道)爆破安全技术管理服务工作的业绩。
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
响应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2项(含正在履行的合同项目)爆破安全技术管理服务业绩。
3.1.5 企业资信要求: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3)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4)不******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未被冻结、未被查封的(查询网址:******/);
(5)未******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查询网址:************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查询网址:******/zhixing/),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本招标项目执行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2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至 2025 年 7 月 28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不含法定公休日),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招标公告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获取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以上文件合并成一个PDF上传。
(2)须同步填写招标文件获取信息登记表链接:******/g/xMrsRLmE/
4.2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四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四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有限公司网站(http://******)上发布。
8.中标人数量:1人。
9.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邮 箱:******
10.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29-******
1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以上文件内容有异议的投标人,请在公告发布期内通过本公告公布的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反馈意见。逾期将不再受理。异议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须实名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