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厦门******有限公司承揽的沈海线漳州龙海至诏安段(角美福井至龙海北溪头)扩容工程路面附属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附属工程劳务协作进行公告采购。
二、工程概况及采购范围
1.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
2.本次招标的项目为沈海线漳州龙海至诏安段(角美福井至龙海北溪头)扩容工程路面附属工程劳务协作,根据工程量清单分为1个包件进行招标。
3.项目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6个月,其中预制箱形纵向排水沟、预制路缘石的预制工期为30日历日。
4.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响应投标。
4.不属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暂扣或者吊销执照,需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
5.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具有类似施工业绩;需要设置项目驻地。
6.承诺提供距离施工现场5km以内不低于3000m2的预制场地,用于预制箱形纵向排水沟、预制路缘石。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质量保证
水稳站场地硬化及围墙施工需符合《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第一分册《工地建设》中相关建设标准,且通过总包、监理、业主及省高指四方的联合验收合格。其他清单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等有关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及说明的要求,施工质量合格率100%;
五、成交评定标准:
(一)评审标准
最低价中标。
(二)无效报价情形
1.未密封或逾期送达;
2.未响应技术条款;
3.供应商不足3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采购人就该项目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4.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三)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以现金保证金方式缴交。
七、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相关事宜
(一)采购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5日17:00前向采购人领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9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厦门市海沧区海虹路1-1号);
(三)递交方式:密封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送达。
八、联系方式
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情况,请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