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J2025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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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市管理领域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项目——《城市道路城市家具设置与管理规范》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9.12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6月30日 10时19分 |
截至2025年11月底。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竞争比选中介机构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间为递交截止时间。
4.固定办公场所。
5.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6.独立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该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第一起草人所在单位)参与比选。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1.参选函
2.报价表
3.资格证明文件:
3.1 法人营业执照
3.2“信用中国”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截图
3.3“中国政务采购网”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
4.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需扫描上传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依据项目需求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
6.投标人须以加盖公章的承诺书等形式,声明其不为该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第一起草人所在单位)
7.比选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为贯彻落实本市地方标准管理要求,加强城市管理相关地方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的闭环管理,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组织本项目。
(一)项目评估内容
本项目包括:技术内容评估、实施情况评估和实施效果评估等。
1.技术内容评估包括对标准内容的“适用性”“先进性”和“协调性”的评估。“适用性”“先进性”反映标准文本在内容上的方便可行性、规范和科学度;“协调性”反映标准与国家政策、法律、标准、各方利益间是否相互协调。
2.实施情况评估包括标准的推广情况、执行情况及被引用情况。标准推广即标准发布实施后,标准化管理机构及相关行业部门为保证标准有效实施,开展标准宣传、培训等活动及标准出版发行等情况。标准执行即标准发布实施后,标准相关的应用方对标准的掌握程度等。标准的被引用情况主要表现在被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及科技论文的引用等方面。
3.实施效果评估,即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个维度进行评价,以及标准实施后是否达到标准制修订的目标要求。“经济效益”主要评估企业效益、生产效率等;“社会效益”主要为企业知名度、产业优化度等;“质量效益”主要评估标准实施后市场规范化、满意度及产品质量的提升;“生态效益”则是从节约性和环保性两方面进行评估。
(二)技术途径
1.文献资料调研。应充分调研标准涉及的行业现状、相关标准发布实施情况和标准利益方分布。
2.编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调研结果,筛选和调整评价指标,形成适用于《城市道路城市家具设置与管理规范》(DB11/T 500-2024)地方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
3.根据评价指标体系,编制相关方调查问卷,确定收集监测数据的内容和渠道,明确评估方法评估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计划,形成《城市道路城市家具设置与管理规范》(DB11/T 500-2024)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
4.开展数据收集工作,采取与企业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收集监测数据等方式进行。
5.进行数据分析,根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分析方法,对各类评价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
6.采取会议或信函征询等方式,就标准执行的技术可达性、经济可行性等问题标准,征询行业、标准领域等专家的意见。
(三)项目成果
根据调研、数据分析、专家征求意见等工作结果,编制《城市道路城市家具设置与管理规范》(DB11/T 500-2024)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
项目编号 | ZJ2025BJ****** | 项目名称 | 城市管理领域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项目——《城市道路城市家具设置与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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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项目业主 | ******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9.12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6月30日 10时19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截至2025年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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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竞争比选中介机构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间为递交截止时间。 4.固定办公场所。 5.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6.独立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该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第一起草人所在单位)参与比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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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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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说明 | 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1.参选函 2.报价表 3.资格证明文件: 3.1 法人营业执照 3.2“信用中国”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截图 3.3“中国政务采购网”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 4.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需扫描上传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依据项目需求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 6.投标人须以加盖公章的承诺书等形式,声明其不为该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第一起草人所在单位) 7.比选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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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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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为贯彻落实本市地方标准管理要求,加强城市管理相关地方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的闭环管理,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组织本项目。 (一)项目评估内容 本项目包括:技术内容评估、实施情况评估和实施效果评估等。 1.技术内容评估包括对标准内容的“适用性”“先进性”和“协调性”的评估。“适用性”“先进性”反映标准文本在内容上的方便可行性、规范和科学度;“协调性”反映标准与国家政策、法律、标准、各方利益间是否相互协调。 2.实施情况评估包括标准的推广情况、执行情况及被引用情况。标准推广即标准发布实施后,标准化管理机构及相关行业部门为保证标准有效实施,开展标准宣传、培训等活动及标准出版发行等情况。标准执行即标准发布实施后,标准相关的应用方对标准的掌握程度等。标准的被引用情况主要表现在被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及科技论文的引用等方面。 3.实施效果评估,即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个维度进行评价,以及标准实施后是否达到标准制修订的目标要求。“经济效益”主要评估企业效益、生产效率等;“社会效益”主要为企业知名度、产业优化度等;“质量效益”主要评估标准实施后市场规范化、满意度及产品质量的提升;“生态效益”则是从节约性和环保性两方面进行评估。 (二)技术途径 1.文献资料调研。应充分调研标准涉及的行业现状、相关标准发布实施情况和标准利益方分布。 2.编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调研结果,筛选和调整评价指标,形成适用于《城市道路城市家具设置与管理规范》(DB11/T 500-2024)地方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 3.根据评价指标体系,编制相关方调查问卷,确定收集监测数据的内容和渠道,明确评估方法评估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计划,形成《城市道路城市家具设置与管理规范》(DB11/T 500-2024)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 4.开展数据收集工作,采取与企业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收集监测数据等方式进行。 5.进行数据分析,根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分析方法,对各类评价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 6.采取会议或信函征询等方式,就标准执行的技术可达性、经济可行性等问题标准,征询行业、标准领域等专家的意见。 (三)项目成果 根据调研、数据分析、专家征求意见等工作结果,编制《城市道路城市家具设置与管理规范》(DB11/T 500-2024)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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