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乌镇镇2025年农村道路品质提升工程(提升改造-龙翔至河山)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桐乡市乌镇镇2025年农村道路品质提升工程(提升改造-龙翔至河山),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编号为wz******x号,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1-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龙河线与S212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0+368.849,路线全长368.849m,路面宽6.5m,两侧各0.25m路肩(路肩硬化),总宽7m,总体走向为东西走向,现状老路挖除后新建道路(老路改造),项目计划投资约342万元,工期:4个月,质量目标要求:标段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中明确的道路、交通、排水、泵站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的企业。被列入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桐乡市乌镇镇招标采购中心黑名单或不良记录的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黑名单。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6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有限公司400-928-0095、05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乌镇大数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龙翔大道623号)125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桐乡)******/col/col******42/index.html
7、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0573-******
******有限公司 0573-******
桐乡市乌镇镇招标采购中心 0573-******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桐乡市乌镇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5月15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文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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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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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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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的企业。被列入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桐乡市乌镇镇招标采购中心黑名单或不良记录的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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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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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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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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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四级公路及以上新改建工程施工(不含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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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应在“2022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①中标通******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部门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④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打印件。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①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②相关业绩信息发生合法承继的,但需提供业绩合法承继的有效证明,公路施工业绩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完成公开的可认定为合法承继。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打印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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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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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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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 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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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项目经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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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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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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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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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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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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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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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任过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条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不含整治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不含60周岁),身体健康。
2、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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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项目经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可在诚信信息系统一览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打印件。
3.项目经理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复印******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部门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4)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打印件。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以上材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则还须提供“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有明确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含该系统水印的证明材料打印件。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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