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焦溪古镇零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地点:常州市天宁区焦溪古镇;
2、招标内容: 配套古镇建设项目施工,进行道路维修、零星拆除、零星安装等,具体以甲方单位发出的指令单为准。
3、本工程合同估算价:135万元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工期:365天(满足施工总体进度要求)。
6、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每天 9:00-11:00;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1号1207室)
3、报名需须提供以下材料::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以上材料均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3)报名申请书(详见附件4)。
4、报名资料递交成功后,现场缴纳人民币伍佰元/标段(只接受现金)。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统一发送至报名邮箱,请仔细核对邮箱地址,,如因投标人所留信息错误导致未收到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则后果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4月23日14:00时(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1号1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特别注意事项
1、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即投标建造师)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等。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舜河路32号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519-******
******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区龙锦路1259-1号12楼
联 系 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0519-******-8003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日
附件1:
投标保证金说明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2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银行:工行天宁支行
******银行账号:************958
******银行等方式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本工程开标现场不接收现金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证金凭证******银行进账单、电子回单等);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支票、电汇单等票面的用途栏上注明所投工程项目的名称;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开标前一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午12:00前,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25年4月22日(开标前一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12:00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我单位实际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准。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恶意撤回转账的单位,致我单位未实际收到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将该行为视为招投标中弄虚作假行为。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
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除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招标失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再次组织招标时,各投标人须按规定重新缴纳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银行直接退还至原缴纳账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它未尽事宜按常建[2019]231号文执行。
6、联系电话:0519-******-8007 陈会计
附件2
资格审查办法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二、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证书打印后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注册建造师证书;
4.对应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人委托书;
******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8.投标项目负责人(即投标建造师)及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 缴纳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连续三个月(如投标建造师或委托代理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则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特别提醒】
1、若相关证照为电子证书的,须符合发证部门的使用要求;
2、资审材料中所涉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在有效期内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并每页加盖公章(一正一副),除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外,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订成册、装袋、密封,不接受补充资料,否则招标人直接拒绝其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资审要求事项。
附件3、
评标细则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为定标标准。
本工程只对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经过评审确定为有效标书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投标文件就投标报价、业绩、技术部分等进行全面评审计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
一、价格部分(70分) | ||||
1 | 投标报价 | 70 | 1、凡符合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要求,并且不高于最高限价或控制单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C=A×K; A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3、K值在唱标结束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取值结果。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4、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满分,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1%扣0.3分;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该基准价的,每低1%扣0.2分。(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 |
二、商务部分(10分) | ||||
2 | 类似业绩 | 10 | 投标人自2022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包括拆除、零星维修)的,有1个得5分,本项最高10分。 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 | |
三、技术部分(20分) | ||||
5 | 实施方案 | 5 | 对本项目的概况了解情况、理解清晰的得5分;项目概况基本了解、理解较清晰的得3分;项目概况理解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5 | 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科学、安排合理的得5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较科学、安排较合理的得3分;工作计划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5 | 工作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科学合理、措施可靠、全面可行、针对性强的得5分;工作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较科学、较全面的得3分;工作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5 | 针对本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为提高本项目质量和技术水平提出的技术建议,建议合理、科学的得5分;建议较合理、较科学的得3分;建议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1、定标办法:上述得分相加即为投标单位的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出现最高得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最高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根据开标记录表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2、前续评审不合格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3、******委员会所有评委签字认可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进行抽取确定。
4、******委员会完成评标(签署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抽取产生的各类抽签值和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计算错误外)
附件 4:
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2025年度焦溪古镇零星工程
项目编号:常诚誉采标[2025]011号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招标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 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或接收电子邮件,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在报名时现场填写。 |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
注:投标单位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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