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
1.采购条件
本项目 公安县人文纪念公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方为 ******有限责任公司 。因建设需要,现对 铝合金窗补充 进行 公开询价 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 用地754.4亩。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6800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丧葬文化博物馆、烈士纪念馆、客房部、餐厅、服务楼、悼念厅、火化车间、职工周转房等主体建筑与配套室外工程;绿化景观与市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道路、广场、景观、桥、雕塑、烈士陵园、公祭广场、公墓区及墓穴。
2.1.2建设地点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南平镇金马村,北邻207国道,南抵新莲湖,西邻207国道,东接岳宜高速。
2.1.3建设工期 720日历天。
2.2 采购范围
2.2.1采购范围 60/80隔热断桥铝合金(6LOW-E+12A+6钢化)推拉窗、平开窗,金刚网纱窗,暂定合计1772.37平方米。
2.2.3供货要求 乙方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甲方以书面、微信、手机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通知乙方发货,乙方收到甲方发货通知后,根据合同要求及甲方发货通知及时发货。
2.2.4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质量技术的要求。乙方交付产品时,应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及相应保管和使用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产品。
2.3 报价要求
2.3.1最高限价 含税总价812118.46元,税率为13%。
2.3.2 报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不含税单价已包括货物价款、包装费、装卸费、堆码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合同履行期间,不论是否分期交货,不含税单价均不作调整。
2.3.3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汇款、供应链金融产品(如浙建e******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贴息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供货满一个月后做第一次结算,在开始供货的第二个月支付前一个月结算金额的70%;以后货款每满一个月后结算一次,均在供货的次月支付前一个月结算金额的70%;所有材料供货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办理结算。最终结算价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双方确认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3 投标人需在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集团合格分供方库内。
3.4任何与采购文件相违背,有损失采购方利益的条款,采购方有权作废或重新采购。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有冲突,以采购文件为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免费下载。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A)纸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南平镇金马村,北邻207国道,南抵新莲湖,西邻207国道,东接岳宜高速,公安县人文纪念公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部 。
5.1 (B)电子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采购方将予以拒收。
5.2 (B)逾期报价文件将无法上传至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5 年 10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
7.其他
质量保证期:全部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的 24个月。需安装、调试的产品,自全部产品安装完毕、调试合格之日起24个月。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正常保管、使用产生的质量问题承担无偿修复或更换的责任。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彭涛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南平镇金马村,北邻207国道,南抵新莲湖,西邻207国道,东接岳宜高速,公安县人文纪念公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部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