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水系连通河流综合治理项目-湘东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下埠河流域二期、荷尧水系二期)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水系连通河流综合治理项目-湘东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下埠河流域二期、荷尧水系二期)已由湘水字【2025】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贷款资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湘东区。
2.2招标规模:清淤疏浚、清障、河道护岸、水闸拆除重建、山塘整治、新建湿地等工程,本次招标7409.23万元。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026年3月底之前完成。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近6个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正常缴费的“五险一金 ”有效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必须提供查询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6)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及本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均需提供业绩):具有近10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b)需提供有关验收材料,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2 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08)要求;
(c)工程相类似指:清淤疏浚或清障或河道护岸或新建水闸;
(d)已完成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60%。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本项目委托人可由拟派注册建造师或公司经营人员担任。
(9)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3.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30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10月 29日 09时 00分,地点为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方式:
a.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b.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及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c.投************发改委等7部委第11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a.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b.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c.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与下一项目投标的;
d.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人及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6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
7.7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罚。
7.8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9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
7.10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7.11本项目新增项目建造师现场答辩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
7.12为了加强项目标后管理,中标单位的项目建造师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除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因其他原因,无法到现场履职的,根据相关规定和约定做出处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变更必须严格审查把关;
7.13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须为见索即付形式,并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保函财务费用等相关原始凭证;
7.14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相应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数量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街钢城路辉煌大厦
联系人:文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萍乡市建设东路609号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799-******
******办公室
电话:******
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区位置 | 招标控制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金额(万元) |
1 |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水系连通河流综合治理项目-湘东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下埠河流域二期、荷尧水系二期) | 湘东区 | 7409.23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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