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民政部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决策部署,按照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民政社工站项目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湘民发〔2024〕31号******街道)民政社工站全覆盖成果,推动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持续提质升级,我局拟进行区民政社工总站项目采购。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详见采购需求
1、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一)服务内容区民政社工总站重点围绕绩效考评、资源链接、人才培养、品牌创建等方面提供主导性服务。(二)服务要求区民政社工总站要紧密聚焦民政部门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积极推动“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的多元协同机制,夯实民政工作基层基础。1、党建引领:加强社工思想教育工作,把社工人才培养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政策、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2、日常管理:(1)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完成采购人调度的相关工作;(2)根据市民政局和市社工总站的工作要求,做好上传下达、统筹协调、信息反馈等工作;(3)对各街镇民政社工站开展日常监测,每月及时汇总并上报各项服务数据,每月形成望城区民政社工站月度工作简报。3、人才培养:(1)科学安排年度培训、督导计划,及时收集街镇民政社工站社工的培训、督导需求,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培训、督导老师。每季度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培训、督导,不少于1次的实地督导。(2)组织街镇民政社工站社工接受省市区3级民政业务培训和督导,协同街镇民政社工站承接机构保证辖区社工人均接受各级民政业务培训总时长每年不少于40小时(其中人均接受区民政社工总站专业培训时长不少于30小时/年)、人均接受各级督导总时长每年不少于24小时(其中人均接受区民政社工总站专业督导时长不少于12小时/年)。(3)区民政社工总站组织街镇民政社工站与其他区县或者优秀机构交流每年2次。4、资源链接:(1)区民政社工总站制定《望城区民政社工站“五社联动”工作方案》,联动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等各方力量,积极拓宽社工站为民服务的资源渠道,提升服务能力。(2)指导各街镇民政社工站建立“五社”资源清单与群众需求清单精准对接机制。(3)每年结合“3月学雷锋月”“中华慈善日”策划并开展公益慈善活动2场。5、绩效评估:(1)区民政社工总站组建街镇民政社工站项目评估验收专家团队(含社会工作实务及评估验收领域的专家、学者、资深社会工作师和财务人员等),每次评估验收组成员专家不少于 3人(其中1人须为高级社工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1人须为财务专家),评估验收专家必须熟悉评估验收流程、规范要求和标准。(2)每季度对街镇民政社工站项目开展一次评估验收,其中第四季度评估验收为年度评估验收。(3)每次评估验收完成后及时提交项目评估验收报告,并组织街镇社工站服务项目承接机构及各站点社工召开评估验收情况分析会。6、品牌创建:(1)统筹指导各街镇民政社工站按照省厅“湘当有爱·四季同行”主题服务活动要求开展主题服务,指导各街镇民政社工站根据街镇和重点服务对象需求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持续提升民政社工站服务水平。(2)在区民政局指导下,立足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按照“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机制完善、群众满意”的标准实施服务项目,打造望城区特色品牌。(3)落实省厅持续开展星级站点评审工作的要求,指导各街镇民政社工站积极打造五星级站点,不断提升站点规范化、职业化、信息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7、宣传推广:积极对本项目进行宣传推广,产生正面社会影响,每年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发表经验文章1篇,每年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不少于12篇。8、中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最终服务输出成果,展现形式为项目实施总结报告1份,省级主流媒体对项目整体实施成效宣传报道1篇。
本项目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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