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重庆轨道交通27******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1〕663号、渝发改交通〔2020〕1654号、渝发改交通函〔2021〕3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轨道交通张家湾车辆段、璧山停车场和重庆东车辆段单体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2.2.1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张家湾车辆段、主所土建工程及剩余站后工程
建设内容:17座单体建筑(含主变电所,建筑面积17.4万平方米),地下室围护******消防(含盖板),地下车库人防设施设备;场内道路、进出场道路及连接厂前区之间桥梁,站场线路;围墙、安全围网等;动力配电及库内外照明,装饰装修,以及西支路、横三路工程和咽喉区上盖工程。
2.2.2 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璧山停车场土建工程
建设内容:璧山停车场设有运用库、洗车库、变电所、污水处理站、轮对检测棚、门卫等11栋建筑,总建筑面积:51204.5平米。
2.2.3 重庆东车辆段土建工程
建设内容:重庆东车辆段场内设有单体建筑共22栋,其中检修库、运用库、镟轮库、杂品库、蓄电池间、运转综合楼、试车间、调机工程车库、材料棚、物资总库、综合楼、食堂公寓浴室、综合维修车间、牵引混合变电所、洗车机棚及控制室、污水处理站、轮对踏面及受电弓检测棚、垃圾转运间、轨道勤务支队、灾备中心(待定)各一栋,总建筑面积:92425.62平米。
2.3 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为801万元。
2.4 招标范围:
各质量检测标段的范围详见标段划分:
(1)检测内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以及设计要求,对招标范围内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主体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节能等检测,以委托方提供的质量检测工程量清单为准。
(2)检测项目:
1)土建工程相关的钢筋、商混、水泥等各类工程材料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2)风水电工程相关的化学、金属等各类锚栓,阻燃、耐火等各类电缆,各类钢管等材料检测;
3)装饰装修相关的商品混凝土、各类钢材、防火玻璃、各类板砖材料等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主要以委托方提供的质量检测工程量清单为准。
(3)检测频率:按国家相关规范、规程以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执行。
注:投标人应服从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检要求,并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潜在的风险。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合同期间服从BIM总体及监理单位管理,配合完成BIM相关工作)。
2.6 标段划分:本次质量检测招标项目划为如下2个标段:
质量检测 标段 |
范围 |
工程投资 (亿元) |
备注 |
一标段 |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张家湾车辆段、主所土建工程及剩余站后工程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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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璧山停车场土建工程、重庆东车辆段土建工程 |
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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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或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之一:
①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
②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在建或已完工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地铁或单轨)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且单个质量检测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1.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参与本次招标的约定: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重庆轨道交通张家湾车辆段、璧山停车场和重庆东车辆段单体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确定顺序为重庆轨道交通张家湾车辆段、璧山停车场和重庆东车辆段单体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一标、二标。若投标人同时是2******委员会按中标候选人确定顺序优先推荐其为相应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同为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其他同为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经评审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递补。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7-14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7-16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01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梧桐路6号交通开投大厦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803室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文先生 冯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庆轨道交通张家湾车辆段、璧山停车场和重庆东车辆段单体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二标段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有限公司 | ******银行九龙坡支行 |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043 |
******有限公司 | ******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268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3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 ************263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4333 |
【工程量清单】重庆轨道交通张家湾车辆段、璧山停车场和重庆东车辆段单体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二标段.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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