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安等安置社区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I************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
一、评标情况
******居安等安置社区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52173.91元,图审报价费率为2.00‰,质量:合格,服务期:90日历天(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调整)。
中标候选人第2名******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91304.35元,图审报价费率为2.12‰ ,质量:合格,服务期:90日历天(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调整)。
中标候选人第3名:******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39130.43元,图审报价费率为1.96‰,质量:合格,服务期:90日历天(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调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姚敏红/******;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史立社/S******0;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董蕾/A******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4.2 联系方式:朱云朋 ******
三、其他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招采通平台》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
******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府东一路与学府大道路口东北角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29-******
******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80号盛龙广场2幢2单元2507室
联 系 人:李 娜 朱云朋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