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EPC+F)
补充通知2
本补充通知作为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EPC+F)(招标编号:E************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1、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须知前附表“13点1.4.1/1.4.2条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施工资质的单位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均修正为“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施工资质的单位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