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绿色产业园牦牛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红原县绿色产业园牦牛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的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总说明修改为: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红原县绿色产业园牦牛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址:四川省红原县
(三)建设单位:红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四)工程简介:本项目分为5个建设点:
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2891.85m2;其中:新建配套用房:520.65m2,建筑高度6.75m,建筑层数1层,结构形式:钢结构;大车上车区:2324.11m2,建筑高度:13.18m,建筑层数1层,局部2层,结构形式:钢结构;大门一座,建筑面积:47.09m2。现有建筑改造面积:5694.71m2;其中交易市场改造面积:3062.17m2;整车交易区改造面积:2000.00m2;倒班房改造面积:632.54m2;园区设施新建及改造:大型广告牌一个;改造道路、场地、排水系统等园区设施若干。
二、招标范围
施工图和招标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编制依据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
2.最新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各专业配套计量规范;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答疑;
5.川建行规〔2024〕1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6.《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9〕181号)。
7.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5期)阿坝州红原县价格信息,红原县信息价没有的按阿坝州市区价格执行,如果都没有的按市场材料询价价格;
8.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成都市等19个市、州2022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4〕44号);
9.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工程技术标准。
10.编制过程中设计单位、委托(建设)单位对编制提出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11.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12.其他相关资料。
13.本工程勘察报告、原始地貌高程测量数据等相关资料;
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和建设单位要求。
2.材料质量要求:材料、设备选用要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并提交国家检测报告,材料、设备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的认可。
3.材料品质要求:本项目所涉及的材料均按中等偏上品质考虑。
4.施工要求:符合现行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五、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与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答疑纪要)、合同条款、工程技术要求、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规范(如: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设计施工规范等,即:凡在招标公示前颁布实施的,对本项目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安全、卫生等产生影响的规定及规范)等文件结合理解、解释和使用。并满足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的非竞争性项目应单列、并按规定标准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非竞争性项目增减参与竞争。
2.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被认为是有经验的、有实力的承包商,其完全有能力根据项目进度状况和要求聚集、调动、分配各种资源以供本项目使用。
3.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依据上段所述、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投标人应自行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所能提供的施工作业面、不同标段交叉作业、地下管线可能造成的工作难度、以及周边建、构筑物的保护和需提供的必要通道等)、当地气候条件,结合投标人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其中主要机械设备应为投标人所有,且该机械设备是本项目随时可以使用的)以及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或企业定额以及本编制说明自主编制确定。
4.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的报价均应包含为实施和完成该项所有工作内容(除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外,还应包括图纸和规范明示、暗示和要求的工作内容、检验试验及相应验收需满足的检测费用等,(除非该项内容已在清单内单独列项,或其为独立项目内容不与清单内分部分项任何具体项目组合成为产品)即除措施项目费用、规费和税金以外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按设计规定和验收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应进行的测试,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材料现场抽样检验费、按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施工单位应进行的测试费用)等全部费用。此外,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考虑材料损耗率,在投标报价时将材料损耗综合考虑在所报综合单价内,中标后不作调整。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与合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综合费,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对施工区域内的成品、半成品、管线、标识标牌等的保护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再单独计算。综合单价应包含材料所有的运输费用(水平、垂直运输)。
5.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是按相应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编制的,工程项目编码是按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各项目编码的范围、计量方式应与各条款相对应结合起来理解和解释。为了便于工程计量与结算,工程量清单中个别项目改变了计量单位,请投标人注意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必须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单位进行报价,如果理解错误其后果自负。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项目特征描述内容,对照施工图纸进行报价,若项目特征与施工图描述存在矛盾之处,应在招标阶段提出,凡因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与施工图纸存在矛盾的,而承包人未在招标阶段提出的,凡清单项目特征与施工图存在矛盾的,以控制价组价作为依据,若控制价组价与施工图一致,不进行调整,若控制价组价与施工图不一致,则按施工图重新组价,以新增单价按合同约定处理。
6.工程量清单列的每一个项目均应填入单价、合价,若投标人未报价,则其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承包人必须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合价的相应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本清单内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特征内容除部位不一样其他都相同的项目或清单编码不一致而名称及特征都一样的项目,投标人应综合考虑部位不一致造成施工的差异性,统一报相同的综合单价,如果不同,以其中最低的综合单价为准。
7.本工程所有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应包含清单计价规范所列出的工作内容(但不仅限于此),其完整的工作内容应为按照设计图纸、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等要求实施完成该项工程并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
8.招标人保留取消工程量清单中某些项目和增加、减少工程量清单中某些项目工程数量的权利。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此风险,中标后不得以此作为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和调整造价。
9.投标人对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措施项目清单均应按规定格式编制综合单价分析表,随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一同报送,且其任何一项单价均被认为是包含了前述各项投标人的费用、风险、利润等在内的全部费用,其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单价项目将被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两者中较低的综合单价为准。
10.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11.投标人踏勘时应充分进行现场考察,已形成的外部公共道路至施工场地道路、施工场地内部道路、临时用水用电从接驳点到使用位置的费用及排污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施工、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12.土石方工程
12.1基坑大开挖土石方、人工拣底、基坑成型及验槽、钎探、测量、放线等工作内容进入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进入土方相关单价,不在另行计算费用。土方堆土地点及借、弃土地点和运距由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考察、自行确定,相关费用计入综合单价。在施工中无论施工方案、挖土方式、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发生变化,结算时只调整工程量,不调整该项综合单价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投标人应在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后进行综合报价。地下及地上障碍物的(含土、砂、石、砖石、连砂石、淤泥、流砂、孤石、砼、钢筋砼及建渣等)拆除综合考虑,杂草、灌木、乔木、树兜等杂物清除外运,场平等工作内容综合考虑,实际施工中不论地下及地上障碍工程量发生多大的变化,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结算时也不再单独计取费用。场内运距、场内二次及多次转运、捡底、修整边坡费用包含在相对应的各挖填方项目中。
12.2投标人进场后,应会同监理单位、建设(建管)单位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同对场地标高进行复核。如投标人踏勘现场后考虑放线要求需要增加平整场地的费用,可综合考虑将其费用报在其他投标人认为应列的措施项目中,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单独计算平整场地的费用。
12.3土方开挖时因地质原因造成局部需要换填的情况,由投标人按地勘和设计要求进行换填,结算时综合单价按合同中约定的相应条款执行。工程量按现场监理、建设(建管)单位等相关单位现场工程师认可的实际发生换填工程量计算。
12.4基坑回填或开挖时须按监理、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方案进行回填或开挖,严禁超填或超挖。回填或开挖前,原地面标高经现场相关方测量确定或由招标人委托的测量单位进行测量确定,投标人须无条件认可该测定的原地面标高;回填或开挖后,基坑底标高以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投标人签字认可的土方底标高交接单或由招标人委托的测量单位进行测量,作为回填及开挖深度结算的依据。若投标人超填或超挖,对超填或超挖部分不予计量,也不另行结算,超填部分由投标人无偿清运出场地,超挖对地基构成隐患的,对地基处理产生的所有费由招标人在投标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12.5本项目所有建设点的土石方开挖、回填投标人须自行按建设点进行挖填综合平衡,本项目无外运,余土就近堆放及处理,土石方工程量按开挖工程量计算。
13.砌筑工程:砌筑工程(含所有墙身的顶部斜砌密实的砌砖、砌块)中各种墙体厚度综合考虑,若实际施工时墙体厚度发生变化,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14.钢筋工程
14.1钢筋工程中钢筋的连接方式必须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不论采用绑扎搭接、焊接、机械连接等方式,其发生的费用计入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
14.2所有钢筋的施工搭接量不计算在工程量中,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自行将钢筋搭接量的费用考虑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计算施工搭接工程量。
14.3钢筋的抗震要求需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采用抗震钢筋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中标后综合单价不得因采用抗震钢筋而调整。
14.4构造柱及墙体拉接筋、现浇圈梁、现浇过梁、配筋带连接处、装饰后浇柱等一切与主体结构相连的钢筋,投标人无论采用植筋、预留或预埋等方式,其发生的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结算时不做调整。
14.5装配式钢筋混凝土预制叠合楼板报价时,其材料价格应包含钢筋、预埋件(含吊装预埋件、套筒预埋件)混凝土、成品制作费、模板费、运输费、上下车费、现场施工堆场费、包装费、构件生产厂家的管理费及利润和税金、施工单位采管费、运输损耗等全部费用。
15.砼及模板工程
15.1本工程砼为商品砼,具体详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现浇混凝土的综合单价中包括制作、运输、输送(泵送、布料等)、浇筑、振捣、养护、安装及各种外加剂费用、泵送电费等;无论混凝土采用何种泵送方式,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不得因采用的混凝土外加剂种类、掺量不同而调整综合单价。
15.2本项目中的现浇构件砼全部采用商品砼,所有砂浆均采用预拌砂浆,中标后除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外,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15.3采用清水模板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措施费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算。
15.4不同砼标号的构件交接处(如柱、梁、墙、板、后浇带、加强带等)、预留施工缝处采用金属网或其它措施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相应的清单项目中包干使用。
15.5本工程凸出的线条模板增加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所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单独计算此项费用。
16.门窗工程
16.1如相同种类门窗尺寸发生变化,可按同类型门窗的中标单价以面积折算。
16.2门窗中玻璃厚度发生变化,只调整玻璃价差,其余不得调整。
16.3各种门、窗其综合单价均含制作、运输、安装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要求的门锁、门碰等五金材料费用。防火门综合单价均含防火拉手、防火合页、防火玻璃、防火锁、闭门器、顺序器等防火五金材料费用(五金及配件满足验收规范要求)。门窗框扇面板的颜色变化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17.金属结构工程
17.1本工程所有钢丝网,中标后不得因铺设的宽度、丝径、目数不同而调整综合单价。
17.2钢结构图投标人可自行根据施工经验进行深化设计,但是深化后的图纸需经过原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同意后才能实施,且深化后工程量不得高于清单工程量;
18.屋面及防水工程
18.1所有卷材底油、嵌缝、搭接、附加层、加强层、收边及洞口处理等费用,投标报价时自行将其增加的工程量考虑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也不增加该部分工程量,无论投标报价是否增加该部分的费用,施工质量均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但综合单价不得调整。
18.2所有涂膜防水基层处理、嵌缝、管洞周边特殊处理、接缝搭接、附加层和收边等工程量均不另行计算,投标报价时自行将其增加的工程量考虑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也不增加该部分工程量,无论投标报价是否增加该部分的费用,施工质量均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19.装饰工程
19.1砂浆抹灰、找平厚度与工程量清单给定厚度不同时,只按增减厚度定额调整综合单价,其余不得调整。
19.2腻子不得因“是否采用成品”、“是否为腻子膏、腻子粉”、“施工遍数”、“基层材料不同”等因素调整综合单价。
19.3涂料、乳胶漆不得因“喷涂、涂刷方式”、“外内墙区别”、“防潮、防霉要求”等因素调整综合单价。
19.4墙地砖的预拼、对色、选色、磨边、倒角、开(拉)槽、勾缝、切割、钻孔、挖缺、弯弧、造形、拼花、打磨、酸洗、打蜡、晶面处理等应由设计及招标人认可后方实施,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在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得调整。
19.5所有清单项目涉及有龙骨及预埋件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计入;如施工图中未明确型钢龙骨间距的,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按投标方案自行考虑但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综合单价不得调整。
19.6本工程中植物栽植后的支撑架设置,草绳绕树干投标人应将其制作、运输、安装、维护清理等综合考虑报价;另外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搭设遮阴(防寒)棚综合考虑在植物的保存养护中报价,;绿化工程的成活养护期为一年,保存养护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20.安装工程
20.1依据计量规范,清单项目的计量原则是以实体安装就位的净尺寸计算。
20.2安装工程量清单中任何一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如遇缺项,而在本工程其它安装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中能查找到相应项目,该缺项项目执行相应安装单位工程项目中最低的综合单价。
21.强、弱电工程
21.1电缆(电线)均为铜芯电缆(电线),清单工程量含各种预留长度、附加长度、损耗及弯曲长度等,电缆防护、电缆防火涂料等不再另行计算,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21.2各种桥架、线槽清单工程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桥架接地母线、接地跨接线、分隔板及其各种接地配件、桥架开孔、油漆等不再另行计算,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21.3各种需焊接的管材、型材、板材等,焊接处防腐、镀锌等处理已综合考虑在清单项目中,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21.4配电箱(柜、屏)安装均含内外端子接线、接地连接、配电箱(柜、屏)开孔、油漆(防腐)等所有内容,中标后不再另计。
21.5所有灯具的报价中均应包含光源,中标后不做调整。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由于目前螺纹钢筋市场上大部分为抗震钢筋,工程量清单中综合考虑钢筋类型,未将抗震钢筋和普通钢筋分别列项,施工时按图纸要求和当时市面钢筋类型综合考虑施工,结算时不因此项差异调整相关综合单价和材料价格。
2.所有材料、设备、金属构件的运输费用包含在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计量。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预制构件的预制场地、临时堆放场地、二次或多次转运、运输距离等因素,在相应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投标人应综合考虑由于施工场地限制等原因造成的土石方临时堆放及二次或多次转运等费用,此费用不再单独计算,由投标人在相应清单项目中综合报价。
5.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综合单价均包括与本清单项目相关的试验及检验费用。
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有在图纸中需要再次深化设计或需******设计院进行确认,深化设计费用均包含在相应项目的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深化设计费及图纸审查费(含出图等费用)。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需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总平工程的相应清单项目中,该部分费用总价包干,结算时不做调整;
8.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7元(其中暂列金额798682.0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42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应否决其投标。
9.本清单编制说明应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若与招标文件矛盾处,以招标文件要求的为准。
2、红原县绿色产业园牦牛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含组价的控制价已上传至其他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红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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