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SG0000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源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源发改发[2024]60号、源发改发[2024]78号、源发改发[2024]90号、源发改发[202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肇源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2标段名称:肇源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2.3建设地点:肇源县肇源镇城区内;
2.4建设规模:公共区域改造:建筑改造:楼梯间粉刷6553.89平方米,楼梯扶手除锈后粉刷601.92米,楼梯扶手维修加固5项,楼梯间各种箱体除锈刷漆105平方米,更换单元门19樘,主楼外墙面粉刷326.01平方米,附属用房外墙面粉刷2710.77平方米,室外楼梯墙面粉刷40平方米,室外楼梯、缓台扶手除锈刷漆82.53米,附属用房更换屋面彩钢板506.42平方米,更换雨水管18.6米,雨棚维修124.83平方米,翻建砖围墙(含基础)共14.7米,砖围墙粉刷53.98平方米,新建铁艺围栏26.07米,单元标识牌19个,楼层标识牌106个,采暖管线除锈刷漆1525米,新建自行车棚1个,更换铁艺大门6个,新建健身器材5套,宣传栏5个,物业用房更换外窗1樘,单元门前坡道维修90.9平方米等。电气改造内容:更换楼梯间LED声控吸顶灯139套,雨棚声控吸顶灯18套,更换电气配线4682.79米,对讲主机18套,对讲分机181套,弱电箱104个,配电箱3个,庭院灯8套,电力电缆788.87米,监控系统3套,监控箱7台,高清数字网络摄像机13套,光纤527.65米,车辆高清识别一体机3套,防水防尘灯2套。
配套基础设施改造:1.土建工程:道路维修7889.78㎡,新建路缘石104m。2.给水:HDPE塑料复合管(De90)362.04m,HDPE塑料复合管(DN80)576.74m,给水阀门井(砖砌圆形立式闸阀井)5座。3.雨排:HDPE双壁波纹管(DN300)700.45m,雨水口40座,成品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40座。4.污排:HDPE双壁波纹管(DN300)382.69m,HDPE双壁波纹管(De160)589.08m,成品钢筋混凝土检查井20座,原化粪池维修41㎡,混凝土化粪池加固(有效容积50m3)2座,DN100(PVC-U)室内排水管964m。5.采暖:直埋聚氨酯保温管(DN100)256m,采暖阀门井(砖砌圆形立式闸阀井)1座。6.燃气外网工程:钢管(D60.3*3.8)294m。
注:(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59元;
公共区域改造:******.76元、配套基础设施改造:******.83元;
2.6计划工期: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198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提供网站截图);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2024年11月至2025年04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五险)(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注:项目经理如为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并提供2024年11月至2025年04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五险)(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注: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3.4信誉要求:
(1)******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近三年(2022年 05月 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时间;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5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9日09时0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建设局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地 址:肇源县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旭升南街216-10号
联系人:曲先生
电话:******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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