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西平片区交通与空间环境综合改善项目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街道
3、招标人:东莞市南城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范围北至长泰路、南至环城西路、西至东莞大道、东至环城南路,总面积约4.9平方公里,主要包括:一是11条道路(10.01km)工程改造,包括宏伟路、宏伟一路、************学校;三是5个路口交通组织优化,包括长泰路-东骏路、绿色路-宏伟路、绿色路-东骏路、绿色路-坡头六小路、宏伟二路-西平三路。
工作内容包括:一是通过清退路内停车布设非机动车道、更新慢行铺面、******学校的交通组织,规范停车秩序,提升通学路品质,提高校园交通运行效率及安全。三是通过标线改造、增设护栏、增加信号系统及监控设施,优化5个交叉口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四是优化停车供给,结合城市更新适当增加停车资源,开展停车共享等措施弥补历史配建不足遗留问题,缓解停车难题。五是结合公交客流、通勤特征等优化公交线路,提升出行效率;通过局部压缩慢行、绿化带等腾挪空间,改造升级为港湾式公交站台。六是结合路灯照明、周边风格、工程建设等需求,通过绿化增补、树木迁移等措施,完善片区绿化空间,营造优美生态环境。七是安装城市照明设施漏电警示监测和节能装置,提升片区照明智能化管理水平。
6、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勘察设计周期: 9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评审和审批的时间以及项目实施施工配合服务的时间)。1)工程勘察:勘察成果的进度由中标人根据设计成果的进度要求自行控制,但勘察成果需满足初步设计送审、评审和报批,满足施工图设计送审、报批和备案的时间及深度要求。2)工程设计:①初步设计:设计招标完成后5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含概算书),送审稿评审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含概算书),并配合招标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批手续;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正式提交后2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并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2)配合服务: 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2054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7486万元。(限额设计,具体项目投资额、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西平片区交通与空间环境综合改善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勘察:主要包括对道路影响范围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包括但不限于对设计项目沿线进行地形地貌测量、地下管线测量、调查设计项目沿线地下管线分布和障碍物及基岩的空间分布、对设计项目沿线进行地质勘察等。对设计道路路线进行地质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2)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审查、备案)、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3)负责勘察及设计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校核、规划报批等。中标人尚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委员会成员名单
******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7******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2 ******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5 人专家于2025年04月02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委员会成员名单
******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各附表。其中: 、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 、 、 、 、 为从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出产生。
******委员会负责人
******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委员会负责人。
三、开标记录
1.2025年4月2日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召开投标会。
2.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4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中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请招标人自行核对!”,经核查,以上四家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中的投标人名称一致,经招标人同意,予以人工通过。经系统及人工辅助审查,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共4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5.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4家,未通过的投标人共0家。
6.本次投标会共开启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共4份,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
7、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8、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委员会成员名单”。
东莞市南城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各附表。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 |
4 | ******有限责任公司 |
六、废标情况说明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无。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无。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七、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1.评标办法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详细评标办法详见下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①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方案一: ②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技术能力: 10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⑤: 10 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一) ①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应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二) ①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方案三) 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浮动区间为: (区间差值以3至5个百分点为宜)),摇出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于开标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四: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三)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 分 |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5 分 | 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 分 |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5 分 | 根据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的合理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 分 |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 分 |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2) | 主要 人员 | 20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9分;此外,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 3分。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材 (2)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职务每增加一个合同段的类似设计业绩得 3分,本小项最高得 3 分。 注:①需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行业主管部门(或审图机构)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职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约定为准;③业绩计算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文件的签发时间为准。 | |||
专业负责人 | 5分 | 拟委派本项目的道路、园林景观、给排水、电气、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每人加1分,每个专业仅计1人得分,最多加5分。 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注: 一般通用工程,E1宜取0.6,E2宜取0.3;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150m或桥墩高大于80m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E1宜取0.2,E2宜取0.1;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二位。 注:投标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报价信封中填报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系数的投标值为固定值:0.80;投标人填报的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系数投标值为0.80 的,评标价得分均得 10 分,否则得 0 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 分 |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主编过市政类规范或标准或规程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项3分;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 本项累计得分最高10分,不重复加分,按较高分只计一次。 注: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和行政主管部门(不含协会)发布的标准(不含图集)或规范或规程的封面和体现主编单位的扉页作为有效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 分 | 基本要求 | 1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10 分; | ||
| 业绩加分 | 15 分 | 设计类似业绩:(9分) 投标人自 2020 年 01 月01日至今承接过 项目总投资金额≥13000万元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①需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行业主管部门(或审图机构)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②业绩计算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文件的签发时间为准;③ 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 |||||
| 勘察类似业绩:(6 分) 投标人自 2020 年01月01日至今承接过项目总投资金额≥13000万元类似工程的勘察业绩, 每项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注:需提供合同和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的勘察成果文件作为评审依据,以行业主管部门(或审图机构)出具的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的勘察成果文件签发时间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以拟承接勘察业务的单位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4)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分 | 履约情况 | /分 | / |
2.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2025年04月03日09:30时至2025年04月03日14:30时;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1)。
3.评委守则
详见《评委守则》。
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及方法对各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和打分,情况如下:
(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通过家数: 4 家,不通过家数: 0 家。
具体情况详见评标附表。
(2)资格评审
通过家数: 4 家,不通过家数: 0 家。
具体情况详见评标附表。
(3)详细评审打分
******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和打分:
各投标人的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评标附表。
5.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了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详细评分,具体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详见评标附表。
八、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29 | 55 | 通过 | 10 | 95.29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6.52 | 45 | 通过 | 10 | 81.52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3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6.35 | 45 | 通过 | 10 | 81.35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4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6.6 | 42 | 通过 | 10 | 78.6 |
|
|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有限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3、******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注:以上名单按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十、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一、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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