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街道零星绿化保洁(含管理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街道属地范围内的零星绿化面积约201628平方米的管理养护、保洁、垃圾清运、部分行道树的养护修剪等。
服务要求:养护作业人员应统一着装上岗,制服应有反光标志,颜色应以黄、红等视觉明显的色调为宜。背后应印有“XXX绿化养护+单位名称(全、简称均可)”的醒目字样。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对应的三级管护绿地标准、常园发【2012】44号《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试行)、《常州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常州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采购人及其上级发布的管理规定、规范、办法、文件等执行。如遇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植物保存率100%,景观效果良好。
谢菲、申宏伟、曹丽云(采购人代表)
本项目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含,下同)以下费率1.5%;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叁仟陆佰柒拾伍元整(小写:¥13675.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单位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龙游路4号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联系人:袁婷
联系电话:0519-******-6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婷
电话:0519-******-6013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